公平税负是推进个体建帐征收的关键环节
录入时间:1999-1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99信息】 推行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实行查帐征
税,是强化个体税收征管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在推行建
帐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要解决建帐的税负提高过多和费挤税的问题。要么调低建帐户的征收率,
按3%左右的征收率征收(这已大大的超过现在的征收水平),同时,对不建户
要加重税负,严格按费用负担的毛利率法等推算收入;要么取消或调低收费,保
持原征收率。建帐征收税负比现行的实际税负高。从理论上讲,建帐征收并没有
提高个体户的税负,因为都是实行同样的征收率,但实际情况是个体户营业额核
定偏低,现实的定税很低;如吉首市有4000多户个体户,年纳税额尚不足8
00万元,平均每月每户纳税额不足170元。按此推算,月营业额仅为300
0元左右,按10%的商品销售毛利,月毛利额也仅为300元左右,这样的经
营水平不要说交税,连最基本的生活也维持不了,内行的人一看便知道,这大约
还不到实际营业额的30%。显然,实行建帐征收,按6%的征收率,税负增加
太大,个体纳税户必然想方设法逃避建帐。
据对吉首市范围内的服装、家具、建材、配件等10多个行业94户纳税较
多的个体户进行纳税和交费的调查,结果是:94户个体纳税户,月缴费总额1
12655元,户月平均为1198.45元,月缴税总额31844元,户月
均为338.77元,税款总额只占各类收费总额的28.27%,各类收费严
重挤占了税款。如果一户个体户当月销售收入为3000元,实纳税338.7
1元,税负率为1.12%,占法定应交税款的13%,而上交的各项费用为1
198.45元,占销售额的4%,月缴费比月缴税多254%。严重的收费,
使个体实际负担增大,制约了建帐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个体户实行定税,缺乏统一标准。当前各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多而乱,已
形成了越发达地区的个体户,管理越松,定税越低的局面,使发达地区的个体经
济越来越发展,而贫困地区的个体经济相对萎缩。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实行建
帐征收,但全国一定要统一行动,何时建、何时按帐征收要有统一的安排和部署,
真正防止个体户哪里税轻就往哪里跑,哪里不建帐就往哪里跑,改变哪里政府都
不敢支持建帐的现状。对未建帐的个体户,总局要制定全局范围内的分行业、分
地区的最低税负,同时,考虑经济发展状况,按发达、次发达、不发达划分三个
档次,分别制定不同的税负,使地区间的税负客观上平衡,制止各地政府为吸引
个体户而竞相出台各种优惠政策。
三、强化执法检查。从规范各级政府行为入手,要走出低税、让税、享受税
收优惠的不良圈子,坚持以法征税,汰劣存优,使个体纳税户与帐务核算健全的
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上级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行为要加以规范,
严格检查,在全国范围真正建立统一的税负,使个体户在任何地方经营,税负都
基本一致,使不建帐的个体户在任何地方经营占不了便宜。
总之,要让不建帐户的税负高于建帐户,让建帐户按实纳税相对税负反而轻
一些,这样,个体建帐才会顺利推进,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b99121400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