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例
录入时间:2000-05-1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7/2000信息】 某饭店为一家个体经营饭店,200
0年1月5日,某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其委托,代理申报1999年度个人所得税。
该饭店“应税所得表”反映1999年度营业收入80万元,营业税金4.4万
元,营业成本50万元,营业费用8万元,营业外收支为-3万元,本年应税所
得14.6万元。进一步审查有关账册资料,发现如下问题:
1?“营业成本”账户列支老板本人工资1.8万元,15名雇员工资10.
8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500元)。
2?向某单位借周转金10万元,支付本年利息费用1万元,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为6%。
3?为扩大经营规模,租用隔壁的2间房屋,租期3年,一次性缴纳租金3
万元,在“营业费用”中列支。
4?“营业费用”科目列支业务招待费用3万元;
5?12月5日,购买小货车一辆,包括各种办证费用共计6万元,在“营
业成本”中列支;
6?“营业外收支”科目贷方记载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2万元,借方记载通
过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5万元。
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料,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计算该饭店1999年度应纳个人所
得税。
答案:
1?存在问题:
①个体老板的工资不得扣除,雇员的工资超标准列支额=108000-1
5×500×12=18000(元);
②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利率计算扣除。超标准列支利息
费用=10000-100000×6%=4000?元?;
③支付的租金应在3年内平均摊销,多摊销费用20000元;
④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额=30000-800000×5‰=2600
0?元?;
⑤购买的货车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得税前扣除;
⑥对外投资分得的股息,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纳税,不能并入当期应纳税
所得额。个人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可以据
实扣除。
2?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 146000+30000+18000+ 18000+
4000+20000+26000+60000=322000?元?;
②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322000×30%=96600?元?,
因此允许据实扣除50000元;
③应纳个人所得税=?322000-50000?×35%-6750=
88450?元?;
④分回股息应纳税额=20000×20%=400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8450+4000=92450(元)。
提示:此题主要考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解
答这类题目,应熟悉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方法,并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
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业户的税前扣除标准,逐项对照,从而正
确计算出个体工商户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a200005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