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录入时间:2000-09-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3/2000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某中外合资宾馆于1993年开业,2000年3月,该企业委托俊平税务师事务所
代理其1999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注册税务师通过审查企业的有关账证,获取
了如下资料:
全年营业收入3900万元;缴纳营业税150万元;营业成本800万元;管
理费用3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80万元;财务费用90万元,其中支付外方作
为投入资本的境外借款的利息50万元;营业费用590万元,其中列支外方管理人
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5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万元,其中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
直接向体育馆捐赠5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某小学捐赠10万元;资本公积科目反映
当年度接受外单位的货币捐赠10万元。另外,该企业在A国、B国设有分支机构。
在A国的分支机构总所得为100万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20万元,特许权使用
费4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适用税率
为40%);在B国的分支机构总所得为50万元,其中股息10万元(适用税率2
5%),生产经营所得为40万元(适用税率为45%)。已知该企业1999年已
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预缴地方所得税50万元。
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答案:
1?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上述资料中有关项目应作如下调整:
⑴交际应酬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列支;
列支限额=500×10‰+?3900-500?×5‰=22?万元?。
⑵支付外方的资本利息5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⑶外方管理人员的境外社会保险费5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⑸直接向体育馆捐赠的5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企业接受的货币捐赠,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国税发[1999]19
5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900-150-800-300+?80-22
?-90+50-590+50-120+10+5+10=2033?万元?。
2?计算境外分支机构分回利润应补缴的税款。
⑴A国分支机构所得税款扣除限额=100×33%=33?万元?;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款=?20+40?×20%+40×40
%=28?万元?;
允许抵扣的境外已纳税款=28?万元?。
⑵B国分支机构所得税款扣除限额=50×33%=16.5?万元?;
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款=10×25%+40×45%=20.
5?万元?;
允许抵扣的境外已纳税款=16?5?万元?。
综上,该企业199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033+100+50?×30
%-?28+16.5?=610.4?万元?;
应纳地方所得税=?2033+100+50?×3%=65.49?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10.4-500=110.4?万元?;
应补缴地方所得税=65.49-50=15.49?万元?。
提示: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缴纳税款的抵免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确定境外所得
税税款扣除限额时,应统一按33%的税率计算,而不能按外商投资企业实际适用的
任何低税率来计算。另外,对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
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如果这部分所得被境外税务当局
征收了所得税,其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可以作为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