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企业也要重视所得税调整
录入时间:2000-09-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0/2000信息】 问:我们是一家小型商业企业,企业经营
情况很不好,去年一直亏损。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单位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我们在纳
税申报时没有进行纳税调整,多申报了亏损,因此要按33%的税率计征所得税,还要
按偷税给予处罚。我们认为由于企业亏损额较大,即使作了纳税调整,也无纳税所得
额,因此也不存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我们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当
地税务部门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亏损企业也要进行所得税调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
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必须按照税
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这是大多数
纳税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亏损企业是否也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许多人看法和你一样,
认为即使作了纳税调整,也无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要调整。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在对申报亏
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
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对此,除调减其亏损额外,税务机关可根
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其情节,根据《税收征管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以,当地税务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
为什么亏损企业也要作所得额调整呢?《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年
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
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但值得注意的是:以后年度应弥补的
数额并不是当年利润表上反映的亏损额,而是扣除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后
的当年亏损额。也就是经过作所得税纳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反映的
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亏损企业对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不作调整,会
造成以后年度少缴所得税,与企业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性质是相同的。对此进行处罚
也是合乎情理的。
通过以上回答,相信你已明白其中的道理。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平时应注意学
习有关的税收法规,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也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k2000090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