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龙飞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9]509号颁布时间:1999-11-16
1999年11月16日 深地税发[1999]509号
涉外税收调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龙飞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免征预提所得税问题的请示》
深地税外发[1999]12号收悉。深圳龙飞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于1993年月与日本丸红株式
会社签订纺织设备购买合同,合同采用日本输出入银行提供的卖方信用贷款,年利率
为47%。因日本输出入银行是完全为日本政府所有的金融机构,此项卖卖方信贷属日
本政府完全所有的金融机构间接提供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
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同意对此项
利息收入免征预提所得税。
此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