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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9-18

     2000年9月18日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 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制定的《深圳市地 方税务局公开办税制度》和工作实际,抓好文明办税“八公开”和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市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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