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1]7号颁布时间:2001-01-08
2001年1月8日 穗地税发[2001]7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0]66号)转发给你们。对符合本通知规定,享受所
得税政策优惠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生产或设计企业名单,市局将定期通知各单位执
行。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0年11月1日 粤财法[2000]66号)(略)
2.财税[2000]25号(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