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6-07-06
财政金融监管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之一。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要,湖南监管局积极探索监管新路径,立足实际,形成系统完备、运行高效、覆盖全面的财政金融监管“五法”,推动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从“碎片化监管”向“系统化治理”升级。
一、坚持穿透式监管,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是财政金融监管的基石。湖南监管局严格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聚焦资本保值增值目标,紧扣产权、“三重一大”、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经营预算等核心关切,以穿透式监管覆盖资本、股权、治理、风险等全要素,督促金融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严守财经纪律。一是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实地核查属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界定、登记与变更管理情况,实时跟踪工作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组织属地中央金融企业开展年度呆账核销、贷款减免及抵债资产等不良资产处置情况自查,全面梳理风险点,结合实地抽查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金融企业规范三项业务。三是对属地中央金融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开展现场监管,聚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与处置、薪酬福利、采购管理、内控与风险管理、信贷业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信息失真问题,督促金融机构规范财务运作,确保其财务报告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坚持大数据分析监管,跟踪研判区域金融发展状况
依托大数据分析提升监管精准度,是现代财政金融监管的重要方向。湖南监管局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动态跟踪区域金融发展状况、金融与财政经济运行的联动关系,从宏观层面加强政策执行监测和效应分析,及时关注重大风险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是依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系统收集属地中央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利润等核心数据,分析不良贷款率、授信集中度、流动性缺口等关键指标,科学研判金融运行风险。二是开展属地中央金融企业财务运行风险监测分析,针对金融风险易发点每半年度下发重点监测内容,动态掌握金融机构经营及风险状况,广泛收集财务数据,纵向比对指标变化趋势,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和湖南省政府。三是开展属地金融运行分析,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立足点,深化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的协同联动,实现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掌握区域宏观金融运行数据,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和湖南省政府。
三、坚持资金闭环监管,推动财政金融政策执行落地
为确保中央财政金融政策精准落地,防止因执行偏差引发财政代偿等风险,湖南监管局强化对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资金的闭环监管。一是采取非现场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攻坚“前半篇文章”。综合运用结算审核、绩效评价、专项核查检查等多种手段,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金融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关注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核实并予以纠偏。二是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监管发现的问题,抓实“后半篇文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推动形成“问题整改—成果反馈—效果评估—制度优化”的管理机制,通过完善优化制度堵塞漏洞,有效解决问题根源,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使用见实效。
四、坚持协同联动监管,构建财政金融综合监管格局
协同联动监管旨在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中央与地方、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财政金融监管合力。湖南监管局通过加强与地方财政、金融监管部门协同,积极构建职责清晰、联动顺畅、威慑有力的综合监管格局。一是在财政金融协同一揽子政策实施方面与省财政厅建立贴息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情况交流机制,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堵点、难点。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优化服务,解决政策宣传和落实不到位、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支持不足的问题。二是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监管工作上与省财政厅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成果互认。加强审核和绩效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联系,从严从细审核有关资金数据,评价相关指标,加强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三是在开展属地金融运行分析、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工作上与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稳步提升属地财政金融监管的覆盖范围、深度与质量。
五、坚持查调结合监管,提升监管发现问题破解能力
查调结合强调在监管实践中深化调查研究,推动问题发现与原因剖析、对策建议有机结合。湖南监管局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不足,深入研究本质,剖析成因,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及时上报财政部和湖南省政府。一方面,围绕财政部年度重点工作及财政金融监管职能,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中小企业、农业保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政策实施、金融企业资产管理与处置、专项借款资金与项目管理等专题调研。另一方面,结合金融领域热点创新及地方实际,开展数字金融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等课题研究。通过上述工作,实现监管与调研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财政金融监管的前瞻性与有效性。
湖南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防范化解风险为核心,以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推动财政金融监管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跃升,为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