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2003]30号颁布时间:2003-10-20

     2003年10月20日 闽地税政二[2003]30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泉州、南 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 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存 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研究解决。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