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编审工作的通知

晋国税计发[1995]50号颁布时间:1995-11-24

     1995年11月24日 晋国税计发[1995]50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平朔涉外分局: 为做好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的编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应按省局布置的种类和参数(见附表)进行编制, 表式以《一九九五年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告)制度》为准。年中表式做过修 改的,以修改后的表式为准。对本年度内各种月报中出现的指标口径偏差,应在编制 年报时一并调整和更正。 二、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共二十二种,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统计年报表》于一九九六年五月底以前报送外,其它年报的报送时间为二九九六年一 月二十日之前。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仍将进行会审,并做为全年会统报表考核的 主要依据,会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为了给地、市年报编审工作提供便利,省局将统一制发年报表格和审核公式 (另发)。 四、各地、市要做好年度对帐签证工作,并将国库分级次收入对帐单随年报上报 省局。 请各地、市接通知后,抓紧布置,确保年报编审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一九九五年税收会统年报参数表(略)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