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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外币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1999]82号颁布时间:2000-03-31

津国税所[1999]8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 管理分局,稽查局,科研所,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外币税款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1999]6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外币税款有关问题的通 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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