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集团规章制度: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资质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城建集团(94)城建研发字第517号颁布时间:1994-07-01
北京城建集团(94)城建研发字第517号
近年来,集团完成了一大批市政工程施工任务,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市政工程施工
管理与技术专业人才,提高了集团在市政工程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为企业赢得了信誉。
为使集团市政工程施工能沿着专业化、高质量、高效益的道路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
定。
一、市政工程施工专业队伍要分层次进入市场。三公司、道桥公司、地铁地基公
司、管道公司为市政专业施工公司,一公司、二公司的市政分公司、亚泰公司的顶管
分公司为市政专业施工分公司,以上公司和分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可以对外承榄市政
工程任务。四公司、五公司等具有市政施工资质等级,但尚不具备独立对外承揽大型
市政工程施工任务,原则上只能承担小区内配套市政工程和土方挖运等工程任务。
二、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的领导和技术力量。三公司、道桥公司等市政专业公司要
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
管理水平。一、二公司要设一名分管市政工程的公司副经理和一名具有市政专业学历
的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要配备懂市政工程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市政工程专
业公司和专业分公司都要有与其施工能力相适应的测量工程师和测量班组。
三、实行工程项目备案制度。上述公司自行承揽的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任务,开工前应报集团总公司综合计划部备案。说明工程简况、施工队伍、工地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等。
四、对市政分公司实行企业内部资质认定制度。符合资质标准的,由总公司发给
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能承揽市政工程施工任务。集团总公司对市政分公
司资质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五、市政分公司的资质标准是:
1.经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五年以上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
业绩良好。
2.经营副经理或主任经济师:懂市政工程预算,助师以上职称。
3.主任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
4.主任会计师:会计师以上职称。
5.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
员不少于8人。
6.有工种配套的熟练技术工人50人以上(自有职工)。
7.有与其施工范围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机具;其中,必须配置推土机、轧
路机、刮平机、虎头铲以及相应的施工机具。机具和设备原值在200万元以上。
六、本规定以总公司(94)城建研发字第517号文件下发。
七、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研究发展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199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