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

市地税外字[1997]18号 颁布时间:1997-10-30

     1997年10月30日 市地税外字[1997]18号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94]财税字第0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 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和市税发[1994]212号西安市税务局转发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现就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收入是否也应免征营业税请示如下:   文件中所指的科研单位是否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免税政策是否也适用于外商投资 企业的技术转让费。我们建议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比照此文件 执行免征营业税。   以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妥否,请批示。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