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录入时间:2014-03-03
一、财务报表报送的主体?
财务报表报送的主体为独立核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报送第4季度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后若年报数据有变化,应如何修改?
纳税人报送第4季度财务报表电子数据后,若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与第4季度财务报表电子数据不一致的,应于次年5月31日前提请税务机关进行补充申报。
三、纸质财务报表的报送时间?
纸质财务报表可在申报当季报送,也可于次年5月31日前汇总4个季度的纸质报表一并报送。
上一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权限的公告》
下一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解读《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