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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发〔2014〕225号颁布时间:2015-03-11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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