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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辽经信科技〔2014〕307号颁布时间:2014-12-17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地税局:

  按照《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建设与管理办法》(辽经信科技〔201276号),确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七研究所、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鞍山发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70户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为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加强管理和考核,切实推进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之真正成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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