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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发〔2014〕3号颁布时间:2014-04-28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3〕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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