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如何申请再投资退税?
录入时间:2001-07-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9/2001信息】 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外国投资者应自再投
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1年内,向分配利润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书
面申请,同时附送如下资料:
(1)决定再投资的董事会决议;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或工商变更通知书;
(3)外汇管理局的再投资证明;
(4)再投资转帐凭证;
(5)验资报告和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6)利润所属年度的完税凭证及税务检查结论书;
(7)历年利润分配情况明细表;
(8)“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批文;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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