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员个人所得有何税收优惠?
录入时间:2001-07-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6/2001信息】 根据税法规定,对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限于
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国家规定,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或者有所得的,凭《残疾人证》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证》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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