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可转换债券的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6-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5/2003信息】 第二节 可转换债券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投资者,可转换债券都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筹资或投资
品种。从企业角度而言,可转换债券可以实现低价位的筹资,并且由于大部分的债券
会转换成股份,企业面临的偿还风险相对降低。而且从税收筹划角度,可转换债券也
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筹划工具。
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是认为转换权有价值,而且将
此价值作为资本公积来处理;另一种方法不确认转换权的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
为发行债券所得,理由之一是可转换债券的价值极难确定,理由之二是转换权和债券
不可分离,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对可
转换债券的转换的会计处理也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采用账
面价值法时,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股票的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采用
市价法时,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
转换损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