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节税指南: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外币销售额筹划
录入时间:2001-09-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税法规定,销售额是外币的既可以采用结
算当天国家外汇牌价,也可采用当月初国家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波动愈大,
比较选择节税必要性也愈强。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节税。
例如,某纳税人7月8日取得10万美元销售额。如果采用当天汇率(假设为1
美元=8.70元人民币),则折合人民币为87万元;如果采用7月1日汇率(假
设1美元=8.5元人民币),则折合成人民币为85万元。因此,当税率为30%
时,后者比前者节税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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