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案例 > 正文

纳税人节税指南: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外币销售额筹划

录入时间:2001-09-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税法规定,销售额是外币的既可以采用结 算当天国家外汇牌价,也可采用当月初国家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波动愈大, 比较选择节税必要性也愈强。越是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应纳税额,越有利于节税。 例如,某纳税人7月8日取得10万美元销售额。如果采用当天汇率(假设为1 美元=8.70元人民币),则折合人民币为87万元;如果采用7月1日汇率(假 设1美元=8.5元人民币),则折合成人民币为85万元。因此,当税率为30% 时,后者比前者节税6000元。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