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案例 > 正文

纳税人节税指南:营业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境外子公司筹划

录入时间:2001-09-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2/2001信息】 税法规定:外商除设计开始前派员来我国 进行现场勘察、搜集资料、了解情况外,设计方案、绘图业务全部在中国境外进行, 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全部营 业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例如,M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他先委托国内建筑企业N为其设计图纸,双方 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取得收入后,N企业应纳的营业税为:100 0万元×3%=30万元。如果N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在新加坡设立一规模较小的子 公司Z,然后,让Z与M签订设计合同。终了之后,M付给Z设计费1000万元。依据 有关规定,Z不负有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即可节税30万元。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