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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营业税避税筹划技巧——营业税避税筹划策略技巧

录入时间:2003-12-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2/2003信息】 第三节 营业税避税筹划策略技巧   1.从纳税期限实现避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 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 15日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应 纳税款。   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可看出,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都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可利 用。纳税人可选择在规定纳税期限的最后一天进行税款的缴纳。延缓纳税期限,可享 受相当于无息贷款的利益,从而充分利用了货币的时间价值。这种方法带来的节税额, 并不是税金支出的减少,而是由于适当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纳税行为的时间差,相应 地增加利息收入或减少利息支出。   2.从营业额实现避税   营业税的计税原理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营业额乘以税率。在决定纳税人 应纳营业税额的两个因素中,营业税税率比较固定,而且其税收优惠减免权在国务院, 因此从税率上节税的可能很小。另外一个因素——营业额则要灵活得多,给纳税人 提供了节税的空间。   《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 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指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 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收费。从这规定中可以看出, 各种名目的价外费用也将构成营业税纳税的计税依据,如果纳税人尽量降低价外费用, 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收费或降低价外费标准,则能够达到避税的目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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