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其他税种——印花税纳税中的违规形式和如何防范问题
录入时间:2004-02-1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13/2004信息】 11.7.19 印花税纳税中的违规形式和
如何防范问题
在印花税征管中,发现有些纳税人采取如下的违规形式,偷漏印花税。
1.藏匿应税凭证,偷漏印花税
某加工厂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隐瞒了其中部分购销合同。税务人员为核实情
况,到该厂进行实地调查,首先从检查账目入手,对其原材料购进和委托加工明细账
进行了仔细审核。在核对原材料购进的原始凭证时,发现该厂与本市工程机械厂签订
的购销合同两份,金额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财产租赁”明细账栏内又发现合同
编号两个,经税务人员询问,该厂不得不交待还与其他单位订立了财产租赁合同两份,
金额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该厂总共有四份合同没有申报缴纳印花税,金额总计
为75万元。
2.将购销合同(或加工承揽、财产租赁、货物运输等合同)按借款合同申报,少
缴印花税
某企业向某商品购销公司批发商品一批,双方订立了购销合同,在申报纳税时,
该企业却以向某商品购销公司借款的形式缴纳印花税,谎报说双方订立的是借款合同,
后经税务人员到商品购销公司调查,购销公司出具了双方订立的购销合同,并发现
已按借款合同贴花500元,原来该企业为了少缴印花税,将购销合同改按借款合同贴
花,少缴印花税2 000元。
3.新增固定资产不申报,偷漏印花税
某工厂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中,固定资产年初数为5 000元,后经税务人员实地调
查,发现该厂年度新建职工宿舍一栋,价值1 000万元人民币,厂房一栋,价值500万
元人民币。这两栋楼房固定资产价值都已登记入账,但没有按规定申报印花税。
4.转让无形资产不缴税
某单位将本厂一专利权转让给另一个单位,双方订立了无形资产转让合同。该单
位认为无形资产不易被人发现,因而没有申报纳税,后来在税务部门对该单位其他项
目检查中发现了双方订立的合同,要求该单位补缴税款500元,另外还处以了罚款。
防范措施:
印花税同属于行为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选购买并粘贴税票、
完纳税款等特点,征管中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防止纳税人偷漏税款,需要采取
如下措施:
1.建立健全印花税征管制度,把税法宣传与纳税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纳税
人的违法行为要绳之以法,同时又要进行批评教育,既给其以自觉纳税的动力,又给
其以压力,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
2.税务专管要掌握和熟悉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平时要调查、了解纳税单位
和个人的情况,定期检查有关资料,并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有关单位和个人领
取的合同份数和号码,查看印花税的完税情况,及时查补税收流失漏洞。
3.对于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检查税款的缴纳情况和税票的使
用情况,防止偷漏税和挪用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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