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中国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的税收筹划——出口退(免)税政策概述
录入时间:2004-0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2/2004信息】 9.3 中国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的税收筹
划
在中国大陆经营的企业,在进口业务方面的税收筹划主要得依靠国家对各种行业
和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详细内容请参见本书的第5章;在出口业务方面的税收
筹划则要依靠国家鼓励出口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出口退(免)
税政策。本节将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和做法,以便使读者能够用足政策、
用好政策,获得事业的成功。
9.3.1 出口退(免)税政策概述
世界各国为了鼓励本国货物出口,一般都采取优惠政策,有的国家采取对该货物
出口前所包含的税金在出口后予以退还的政策(出口退税),有的国家采取对出口的
货物在出口前予以免税的政策。我国则根据本国的实际,采取了出口退税与免税相综
合的政策,我国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这就意味着出口货物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而且以前各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税款还可以由国家退还。另外对某些国家紧缺的货物和非生产性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
又不予退税。这样,根据出口企业的不同形式和出口货物的不同种类,我国的出口
货物税收政策分为3种形式,即:出口免税再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
不退税。根据不同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税范围规定如下:
现行税法对能够办理出口退税并免税的企业作了明确规定,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企业才有办理出口退税的资格:国家外经贸部授予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
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后直接出
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即
委托方无出口经营权;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国家税务总局特准出口退税的企业,如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等。
出口货物免税,是指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但出口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也不予退还,只能转入出口货物的成本。目前,我国对下列货物的出口免征增值税: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计划内卷烟;小规模纳税人
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出口货物;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
等。下列出口货物由于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抽纱、
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竹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味子、生漆、鬃、山羊板皮、
纸制品。
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的本义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实行“征
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但鉴于出口政策方面的考虑
和管理方面的需要,制定出口退税具体政策时往往会对出口退税额进行适当的控制,
即实行“不完全退税”或者“部分退税”政策。此时,退税率显然就低于实际税率了。
现阶段,增值税出口退税分为17%,15%,13%,5% 4个档次。具体为:17%出口退
税率适用于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服
装;15%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
大类外的机电产品和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钢材,钟表,鞋,陶瓷及其制品,
水泥,有机、无机化工原料,橡胶制品,箱包等;13%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法定税率
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9%的其他商品、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1999
年7月1日前退税率未到达13%的商品;5%的出口退税率适用于农产品等。而小规模纳
税人退税率为6%。
再者,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货物只要一出口就具备办理出口退税资格。只有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才有资格办理出口退税: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货物必
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离境;出口退税必须结汇,必须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退税申报日时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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