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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契税纳税筹划空间——完税证

录入时间:2003-05-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6/2003信息】 十二、完税证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 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 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契税完税证是契税征收机关自收税款、滞纳金及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滞纳金 时使用的完税凭证,见表7-2。   完税证边沿尺寸规格为13.06cm×18.15cm(此尺寸是按787mm×1092mm规格的平 板纸计算的,即:787mm÷6张=131.1mm/张,1092mm÷6张=182mm/张,每张票留 0.5mm的纸张裁切偏差,则完税证的边沿尺寸为13.06cm×18.15cm),票证内各栏 目尺寸大小、字体规格等,可由各地根据需要自定。“实缴金额”栏的金额分位线及 “金额合计(大写)”栏的大写金额单位是否需要,也由各地自定。需要分位线的,位 数设至“10万”位,大写金额单位也相应设至“拾万”位。   完税证一式三联,各联用途和颜色为:   第一联(存根),征收机关留存(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白纸红油墨);   第三联(报查),定期上报县级征收机关备查(白纸蓝油墨)。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设联次,但前三联的次序、用途和颜色不得改变。   完税证字号的编制方法全国统一。字号由印制年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税种名称、票证种类及号码组成;号码位数由各地根据用量自定。   契税完税证由各省级契税征收机关集中印制。第二联(收据)套印省级征收机关的 票证监制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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