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破窗理论”营造良好环境
录入时间:2004-0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8/2004信息】 “破窗理论”源自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
家詹巴斗的一个试验。他同时将两辆相同的汽车,停放在两个不同的区域:杂乱的街
区和中产阶级居住的社区。他摘掉停放在杂乱街区车辆的车牌,并打开顶棚,而停放
在社区的那辆车未作处理。结果,前一辆车当日即不翼而飞,后一辆车过了一周仍安
然无恙。他用锤子将后一辆车的玻璃敲碎,结果数小时后该车便没了踪影。有人从这
个试验中进一步抽象出“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
又未得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
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
滋生、蔓延。”这个理论传递出这样的信息:人的行为会受到心理暗示的影响,进而
产生效仿的本能。借鉴“破窗理论”可以解释税收筹划存在的效仿现象。
税收筹划是一项主观性很强的工作,筹划人员的自身素质、经营业主的筹划动机
以及税务机关对筹划性质的认定,都会对税收筹划的效果产生重要影响。税收筹划的
发生和实施会受到心理暗示作用的制约。例如,甲企业负责人通过一定渠道获知乙企
业利用合理的税收筹划达到了节税目的,如果条件允许,甲企业当然会效仿。同理,
如果甲企业负责人获知乙企业钻税法空子,通过违规的操作牟取了利益,如果税务机
关对这种行为未作处理,甲企业心理上就会得到一种暗示,即“别人能干的事,我也
可以干”,“税务局不管他,凭什么会来管我”。于是,由于一扇“破窗”没人修补,
紧跟着会出现一扇又一扇的“破窗”,最终会扰乱税收筹划的正常秩序,使违法操
作的企业获得的利益超过依法筹划的企业,进而造成众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规则失去
信心;反之,如果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筹划行为进行适度监控,对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
罚,及时将“破窗”补上,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另一种暗示,即“钻法律空子的人一定
会得到惩罚”,从而营造起依法筹划的良好氛围。
“破窗理论”给税收筹划带来如下启示:心理暗示作用对筹划行为的影响要予以
充分重视。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讲,一是要暗示企业:税务机关是支持税收筹划的。
要加大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权利,表明税务机关对
税收筹划的立场和态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二是要暗示企业:合
法的税收筹划会带来利益。要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依法
争取应得的利益,并通过对企业合法筹划行为的认定,及时将企业的筹划成果转化体
现在税款征收上。三是要暗示企业:税务机关决不会纵容违法筹划行为的存在。要加
强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到放开而不放任,一旦发现企业筹划行为中有
违法现象,要及时处理,依法处罚,切实规范税收筹划秩序。
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成功的税收筹划,会使更多纳税人明白税收筹划是一种寻找
自身经营活动与税法规定契合点的行为,是一种自主行动、自我受益的行为,从而争
取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支持和参与税收筹划,将个体行为发展为群体行为,切实增加税
收筹划的成功几率。另一方面,成功的税收筹划会暗示税务机关:税收筹划具有合法
性,筹划也是依法纳税,从而获得税务机关对筹划行为的认可。因此,要积极配合税
务机关的日常税务管理工作,主动提供相应资料,依法足额缴纳税款,以依法纳税的
行为,赢得税务机关的信任;要注意研究税收法律,随时掌握税法变动情况,及时调
整企业经营策略,运用合法手段对纳税行为进行筹划,并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沟通,
以依法筹划的姿态,赢得税务机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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