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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录入时间:2004-0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8/2004信息】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增值税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适用不 同的税率和计征方法。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的 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小规模纳税人较能节约税收成本。   例如:广州市某从事商品零售工艺精品店,年销售额320万元,会计核算较健全, 适用于17%税率,准许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0%。   不进行纳税筹划,应纳税额=320×17%-320×17%×20%=43.52(万元)   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企业按销售类别分成两个企业,各自独立核算盈亏,其销 售额分别为170万元和150万元,则将企业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70×4%+150×4%=12.8(万元)   筹划后少交增值税款=43.52-12.8=30.72(万元)   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其主要判别方法有:增值率的判别、可抵扣进 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三种。   (一)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判别法(不含税)。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看企业取 得的进项税额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   增值率=6%÷17%×100%=35.29%   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当增值率为35.29%时,两者税负 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 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按此法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 2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46.15%;一般纳 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30.77%。   (二)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不含税)   我们将上面的公式转换为: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1-进项金额÷销售额   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Q,则   销售额×17%×(1-Q)=销售额×6%   Q=64.71%   即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1%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可 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低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 人轻;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 税负比一般纳税人重。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 64.71%,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76.47%;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税率6% 的纳税平衡点为53.85%,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69.23%。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判别法   如果纳税人的购进额和销售额的资料是含税的,也同样可以计算其纳税平衡点。 假设P为含税进货额,M为含税销售额,则下列公式成立:   [M÷(1+17%)-P÷(1+17%)]×17%   =M÷(1+6%)×6%   经计算纳税平衡点为:   P=61.04%M   也就是说,当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 比重61.04%时,两者税负相同。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低于61.04%时,小规 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高于61.04%时,小规 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用上面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时, 纳税平衡点为7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时,纳税平衡点 为50.80%;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时,纳税平衡点为66.57%。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在企业设立时便可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做一个选择,小规 模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除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转换外,并且成为一般纳税 人还可能增加一些费用(如增加财务人员等等),这些在我们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必须 做全面考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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