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录入时间:2004-01-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8/2004信息】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增值税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适用不
同的税率和计征方法。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的
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小规模纳税人较能节约税收成本。
例如:广州市某从事商品零售工艺精品店,年销售额320万元,会计核算较健全,
适用于17%税率,准许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0%。
不进行纳税筹划,应纳税额=320×17%-320×17%×20%=43.52(万元)
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企业按销售类别分成两个企业,各自独立核算盈亏,其销
售额分别为170万元和150万元,则将企业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70×4%+150×4%=12.8(万元)
筹划后少交增值税款=43.52-12.8=30.72(万元)
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其主要判别方法有:增值率的判别、可抵扣进
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三种。
(一)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判别法(不含税)。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看企业取
得的进项税额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
增值率=6%÷17%×100%=35.29%
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当增值率为35.29%时,两者税负
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
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按此法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
2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46.15%;一般纳
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30.77%。
(二)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不含税)
我们将上面的公式转换为: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1-进项金额÷销售额
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Q,则
销售额×17%×(1-Q)=销售额×6%
Q=64.71%
即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1%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可
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低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
人轻;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
税负比一般纳税人重。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
64.71%,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76.47%;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税率6%
的纳税平衡点为53.85%,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69.23%。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判别法
如果纳税人的购进额和销售额的资料是含税的,也同样可以计算其纳税平衡点。
假设P为含税进货额,M为含税销售额,则下列公式成立:
[M÷(1+17%)-P÷(1+17%)]×17%
=M÷(1+6%)×6%
经计算纳税平衡点为:
P=61.04%M
也就是说,当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
比重61.04%时,两者税负相同。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低于61.04%时,小规
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高于61.04%时,小规
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用上面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时,
纳税平衡点为7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时,纳税平衡点
为50.80%;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时,纳税平衡点为66.57%。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在企业设立时便可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做一个选择,小规
模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除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转换外,并且成为一般纳税
人还可能增加一些费用(如增加财务人员等等),这些在我们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必须
做全面考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