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关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保税制度的纳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4-0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0/2004信息】 三、利用保税制度的纳税筹划
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货物已进入国境,但却不一定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情况。
对这种情况必须视该货物是进口还是复运出口,来确定是否对该货物征收关税。如
果货物复运出口,那么实行保税,将该货物置于海关监管之下暂且不交纳关税,不仅
对进口商有利,也还能促进国家的转口贸易和出口贸易。
保税制度实际上是将进口货物应纳的税款置后交纳,使企业相当于从海关获得一
笔无息贷款。如果企业将其进口货物向海关申请为保税货物,就能从批准日起暂时免
征进口关税,而后货物经储存或加工或装配后是否复运出境,再决定需不需要补征税。
显然,作为进口方的企业,不论其进口货物最终销向何方,都能在批准日到补交税
款这段时间内占有该笔税款的时间价值,从而节省该笔税款的资金成本。
保税制度是一个众多环节的过程。如果进口货物最终复运出境,则其基本环节就
是进口和出口,我们纳税筹划的入手处就在这两个环节上。在这两个环节,既是进口
企业又是出口企业的外向型企业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填写的报关单中有“单耗计量
单位”一栏。我们纳税筹划就是这一个栏目。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
品耗用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
/套、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
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
量则很困难,所以我们将利用第三种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设立于广州市的A家具公司于2002年8月进口一批木材,并向海关申请保税,
海关核准的申报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150片/套。做成一套家具只需100片
木材,3个月后,产品复出口。
假设A公司进口木材30万片,每片100元,进口关税率45%,通过上面的筹划。该
企业少交的关税税额为450万元[(30-30÷150×100)×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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