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反避税的一般形式
录入时间:2001-03-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5/2001信息】 根据各国政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实践,主
要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在税收立法、税法执行和税务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来强
化反避税措施,其一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反避税条款
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是在税法对课税对象的表述方面。税法对课税对象的表述,
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以民法的概念为基础;另一种以一般的经济概念来表达。对税
务当局来说,用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法律概念来表述课税对象,其概
括的范围就比较广,扩大了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习惯做法采取行动的机会,具有更大
的灵活性,有利于国际反避税。但由于这种方法规定不够具体,在执行中难免存在一
些不确定性。
(二)特殊反避税条款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纳税人的一些特定的避税活动,对各种课税对象和征税
方法作出极为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这种条款用词具体、清晰、确定,有利执行,能
较好地堵塞税法漏洞。但它只能够在立法所能预见到的纳税人活动范围内才有效,而
对将来可能出现的漏洞则无能为力,因此需要随着新的逃避税收方式的产生而不断规
定补充条款。
(三)特殊规定与一般准则相结合的反避税条款
这类反避税条款是指在税法的某一条款中,对某种交易行为加以具体的描述,并
同时附上一般性规定。因此,它具有混合性质,其目的是立法机关企图通过授予税务
当局广泛的处理权,从而避免一些投机的纳税人钻特殊条款的空子。
(四)综合全面的反避税条款
随着各国税法的日益完善,国际避税活动也变得越来越隐蔽和复杂。综合全面的
反避税条款,就是对所有主要的国际避税活动制订了全面的和系统的防范措施。虽然
这类条款由于进一步扩大了税务当局的处理权限,能发挥较好的反避税作用,但对纳
税人来讲,综合全面的反避税条款包括的原则和内容过于广泛,其中哪些交易将遭到
税务当局的反对,没有把握。因此,这类条款具有不确定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