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结构出台的背景与中国加入WTO
录入时间:2001-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1信息】 我国现行税制,是1994年我国进行全面结
构性税制改革时出台的。改革后形成了21种税,这些税有很大一部分经过多次补充修
改,到2000年,还剩下20种税,它们是:
流转税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
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农业税
财产税
1.房产税
2.城市房地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
2.车船使用税
3.车船使用牌照税
4.船舶吨位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印花税
7.屠宰税
8.筵席税
9.耕地占用税
10.契税
筵席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相继停征。1999年11月开征针对个人利息收
入的利息税。考虑到2001年有可能加入WTO,我国现行税制按WIO标准和规则,还须增
加诸如: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险税,此外,须合并的有: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这样,将来我国的税制中将由23种税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