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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结构出台的背景与中国加入WTO

录入时间:2001-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1信息】 我国现行税制,是1994年我国进行全面结 构性税制改革时出台的。改革后形成了21种税,这些税有很大一部分经过多次补充修 改,到2000年,还剩下20种税,它们是: 流转税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 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4.农业税 财产税 1.房产税 2.城市房地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 2.车船使用税 3.车船使用牌照税 4.船舶吨位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印花税 7.屠宰税 8.筵席税 9.耕地占用税 10.契税 筵席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相继停征。1999年11月开征针对个人利息收 入的利息税。考虑到2001年有可能加入WTO,我国现行税制按WIO标准和规则,还须增 加诸如: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险税,此外,须合并的有: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这样,将来我国的税制中将由23种税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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