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0-28
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是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广东监管局深入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监管局“加强、聚焦、优化”六字工作方针,立足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紧密结合财政承担的改革重大任务和相关财政管理重点工作,坚持与省市财政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发挥试点对全局工作的带动作用,推动地方财政管理提升到新的层次和水平,为更好服务经济大省挑大梁发挥更大作用。
一、集中优势力量,协同联动强机制
一是系统推进,强化保障。成立局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统筹全局各业务处专业力量,组建局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专班,动态跟踪广东省财政厅和有关试点地市的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细化任务,逐项对标。局工作专班下设预算改革组、绩效管理组、财会监督组、数字财政组等试点工作小组,分头对接本次广东承担的11项试点改革任务和参与试点的7个地市及广东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定期开展信息互联互通,交流总结省级试点措施执行情况、进展,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三是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建立试点地区联系机制。各试点工作小组按照分工,与承担相应试点任务的地市财政局建立定点联系机制,跟踪财政部和广东省试点实施方案的思路措施在地方落地实施情况。
二、准确把握定位,学用结合促提升
一是集体学习,把握要求。对照财政部制定的11项试点任务,多次组织集体学习,逐一学习试点任务要求、部署背景、现行管理情况等,将试点任务与广东省情相结合,与广东财政运行特点相结合,完整把握试点目标、定位、任务和原则,增强对地方财政科学管理各项任务落地的宏观把握和微观感知,确保朝着正确方向推进。二是动态交流,锚定重点。通过座谈交流、信息共享等形式,与广东省财政厅建立沟通机制,逐项消化广东省承担的11项试点任务35条试点内容,按季度跟踪各项试点任务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靠前落地改革措施进展情况,形成业务信息《广东积极推动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落地见效》,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地方创新性举措成效。三是学用结合,完善管理。将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作为推进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标对表完善财政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如在2025年度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支出方向)重点绩效评价中,创新采用“数据定点、长期驻点、指标布点、整改落点”四步工作法,在利用数据筛查精选评价项目的基础上,实地核查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评价发现问题多角度综合分析,在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和培训指导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机制,有效破解绩效监控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三、主动担当作为,统筹协调共推进
一是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上求突破。将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与日常监管工作相融合,充分依托已有的管理基础,稳中有进推进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如持续完善基层“三保”运行监控机制。充分运用财政运行监测系统、数字财政系统等,对县区“三保”支出等进一步动态监测,将“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管理颗粒度细化到县区和项目,增强预警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在推动创新性改革举措上促规范。将广东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与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任务落地相结合,注重政策措施与管理要求的一致性。三是在促进财政可持续上补短板。将广东财政运行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与地方财政科学管理配套改革相结合,改革“破题”,释放红利。如通过定期开展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和县区财政运行“立体画像”,向省财政部门提出增强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自给率、激发调动基层发展内生动力、保持财政收支平稳可持续等建议,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部分建议被纳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措施。
下一步,广东监管局将密切跟踪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重点任务进展,深入更多试点地市和业务部门开展实地调研,与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联动探索更多可行路径与经验做法,助力整体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