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深圳市足球俱乐部给予税收政策支持问题的复函(深地税函[2001]82号)
深地税函[2001]82号颁布时间:2001-09-26
2001年9月26日 深地税函[2001]82号
市政府办公厅:
你办转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我公司经营深圳市足球俱乐部给予税收政
策支持的紧急请示》(平保发[2001]209号)收悉。对文中提出的免除营业税的问
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决定”的规定,对平安保险公司提出的免征营业税等税费的问题,我局无权减免。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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