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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

鄂地税函[2003]55号颁布时间:2003-03-19

     2003年3月19日 鄂地税函[2003]5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 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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