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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5]91号颁布时间:2005-07-29

     2005年7月29日 沪国税外[2005]91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 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5]1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 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 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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