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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意见的通知

沈地税综[1999]317号颁布时间:1999-12-21

     1999年12月21日 沈地税综[1999]317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 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沈委发[1999]20号)转发给你们,对 文件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保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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