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华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按33%税率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9]220号颁布时间:1999-11-01
1999年11月1日 冀地税函[1999]220号
省直属征收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落实审计署关于河北省1997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计决定
的通知》(冀政函[1999]62号),从1999年7月1日起,对华北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按33%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人民政府落实审计署关于河北省1997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计决定的
通知》(冀政函[1999]62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