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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进[1994]43号颁布时间:1994-01-18

     1994年1月18日 京税进[1994]43号 东城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税发[1993]155号《关于进口货物征收 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注意了解有关情况并做好衔接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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