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1]102号颁布时间:2001-02-28
2001年2月28日 陕国税函[2001]102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0年度总机
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103号)的有关规定,由你局负
责征收管理的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2000年度上交总机构管理费的标准为9万元。
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
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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