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1日 国税函[2004]1250号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兰州卷烟厂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报告》(甘国税发
[2004]1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
的规定,对兰州卷烟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
定如下,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兰州卷烟厂  塑盒吉祥兰州  25×(59+25)硬盒翻盖     213.68
  兰州卷烟厂  纸盒吉祥兰州  25×(59+25)硬盒翻盖      128.2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