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税发〔2013〕197号颁布时间:2013-09-29
各区局、纳税服务局:
我市此次出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刚需购房者的负担,考虑到购房者的购房网签时间与实际过户时间有差异,为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现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3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的通知》(深地税发〔2013〕195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
二、上述纳税人也可选择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2011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通告的通知》(深地税发〔2011〕124号)的规定适用相关政策,并在办理房地产证的同时向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