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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5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执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5〕83号颁布时间:2015-11-10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5年进口种子种源免税政策执行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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