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发[2007]46号颁布时间:2007-12-20
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在听取各方面立法建议的基础上,编制了2008年省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现印发执行。
附件:2008年省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一、计划制定规章项目(14件)项目名称起草部门
1.山西省省级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省经委
2.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省审计厅
3.山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办法 省国土厅
4.山西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 省林业厅
5.山西省煤炭瓦斯检测管理办法 省煤炭局
6.山西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省旅游局
7.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 省总工会
8.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 省民政厅
9.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驻晋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 省安全厅
10.山西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省残联
11.山西省实施《工资支付条例》办法 省劳动保障厅
12.山西省上党盆地和漳泽湿地保护办法 省法制办、省林业厅
13.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省公安厅
14.山西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实施办法 省国动委综合办公室
二、预备制定规章项目(6件)项目名称起草部门
1.山西省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办法 省环保局
2.山西省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办法 省民政厅
3.山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 省林业厅
4.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省地税局
5.山西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办法 省农业厅
6.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规定 省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