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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解读《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4-01-17

  一、为何推广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北京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自2013年6月27日起正式施行,并于2013年10月16日扩大了试点范围。截至目前,试点各项工作运行平稳顺利,试点效果良好,为推广试点打下了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让更多纳税人享受电子发票试点的政策红利,北京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联络小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推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加入试点。

  二、本次试点推广后,电子发票可以向北京地区以外的消费者开具吗?

  本次试点推广后,部分有条件的纳税人,在确保消费者便捷、有效获得权益保护的前提下,可以向北京地区以外的个人消费者开具电子发票,但暂不可以向企业(单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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