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1-10-10
【中华财税网2011-10-10信息】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已经一个多月,近日,不少纳税人也提出疑问:按照新的个税法,单位里很多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新的税法减除费用扣除额后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不用缴纳个税是否还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对此,记者昨日向云南省地税局了解到,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法定手续,即使达不到3500元的起征点,但也需要对收入所得额进行申报。
云南省地税局税政二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法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应纳税款的,也要在次月15日内对收入所得额进行申报。如纳税人的收入在扣除“三险一金”后,达不到3500元的起征点,虽不需要再缴纳个税,但仍需对所得额进行申报。如果是单位职工则由代扣代缴人,即单位代为申报,而个体工商户达不到纳税标准的,也需要自行如实进行申报。
与此同时,云南省地税局也提醒代扣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纳税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篇:个人所得税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