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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无效产权转移不征契税

录入时间:2008-06-13

【中华财税网2008/6/13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明确,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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