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难点解析:企业所得税难点解析--抵扣消费税的所得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4-1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6/2004信息】 十九、抵扣消费税的所得税处理
(一)例:某城市一化工公司(国有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以
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2000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600万元。本期外购已纳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支付购货金额2500万元、增值税额425万元,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2600万元,发生其他生产费用1000万元,生产
成套化妆品40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3.销售成套化妆品30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7200万
元;零售成套化妆品5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额1404万元;
4.2000年9月30日销售外购的商标权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商标
权为2000年2月1日购进并投入有效使用,支付外购金额60万元,在使用期内
按10年期限计算摊销;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
(其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
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40万元);
6.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
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财产损失已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意税前扣除;
7.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0.4万元;联营企业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一生产
性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半”优惠期已满。联营企业当地未征收地方企业所得税。
8.本年度查补1999年度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共计8万元。
9.本年度新上技改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购置国产设备400万元,上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420万元。
(二)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企业所得税税率33%,消费税税率
30%,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1.2000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是( )。
A.1630.99万元 B.1590.99万元
C.1639.99万元 D.850.99万元
2.2000年度该公司实际应缴纳入库的所得税是( )。
A.368.99万元 B.420.99万元
C.371.63万元 D.420万元
(三)解答:
1.A
产品销售收入=7200+1404÷(1+17%)
=8400(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
=8400×17%+30×17%-425
=1008.1(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8400×30%-2600×30%
=1740(万元)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1740+(1008.1+1740)×(7%+3%)
=2014.81(万元)
产品销售成本=(30+5)×90
=3150(万元)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
附加
=8400-3150-700-2014.81
=2535.19(万元)
其他业务支出=60-60÷(10×12)×8+5+5×(7%+3%)
=61.5(万元)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100-61.5=38.5
(万元)
营业外支出=30+30×17%-10=25.1(万元)
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535.19+38.5-640-
300+30.4-25.1-8=1630.99(万元)
2.D
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如下:
(1)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5‰+(8400+100-
1500)×3‰=28.5(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支额=60-28.5
=31.5(万元)
(2)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比例=(80-40)÷40×100%
=100%>10%
允许加扣应纳税所得额=80×50%
=40(万元)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予剔除。
(4)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予单独补税。在计算生产、经营所得额时先
予剔除。
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630.99+31.5-40+8-30.4
=1600.09(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600.09×33%
=528.03(万元)
分回利润应补税额=30.4÷(1-24%)×(33%-24%)
=3.6(万元)
计算投资抵免所得税:
允许在2000年至2004年抵免的所得税额=400×40%
=160(万元)
新增税额=528.03+3.6-420
=111.63(万元)
允许抵免所得税111.63万元,剩余部分(160-111.63)可在以
后年度抵免。
该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28.03+3.6-111.63
=420(万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