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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资格年检合格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榕国税函[2006]176号颁布时间:2006-09-13


长乐市、闽清县、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国家税务局:
  各单位民政福利企业2005年度税收优惠资格年审结果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064号)、《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规程》(榕国税发[2003]236号),经审核同意你们的年审意见,现将2005年度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继续搞好相关企业2006年度增值税税收优惠工作。
    
附件:2005年度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资格年检合格名单(第一批)

序号

企业名称

主管局

1

福建省连江县东湖福利纸箱厂

连江

2

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福利冷冻厂

连江

3

福建省连江县黄岐福利塑料拉丝厂

连江

4

福建省连江县福利砖瓦厂

连江

5

福建省连江县东岱福利塑胶制鞋厂

连江

6

福建省连江县下园小学福利文化用品厂

连江

7

福建省连江县华丰针织服装厂

连江

8

闽清县民政福利厂

闽清

9

福建省永泰县化工涂料厂

永泰

10

永泰县台龙塑化有限公司

永泰

11

罗源县福利服装厂

罗源

12

闽侯县福利棉胎厂

闽侯

13

闽侯县树脂助剂厂

闽侯

14

福建省长乐市明光福利有色金属公司

长乐

15

福建省长乐侨隆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长乐

16

福建省长乐市闽光消防器材设备公司

长乐

17

福建省长乐市盛达皮革制品厂

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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