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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闽财税[2006]80号颁布时间:2006-09-22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财办税[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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