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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个体药店、花店等需要缴纳哪些税

录入时间:2005-04-1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1/2005信息】 (1)增值税。   商业个体经营店若是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商品销售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售 价的17%或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销售额和应纳增 值税额合并定价方法,其商品销售收入应折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按4%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 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 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 1%。   (3)房产税。   以其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规定计缴1.2%的房产税。房产税 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4)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税。土地使用税按年 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5)车船使用税。   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 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税 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所在地,对 单位是指经营所在地,对个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6)印花税。   经营者书立、领受税法所列举的凭证,依照标准按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凭证件数 纳税。   (7)个人所得税。   个体商店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元)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5000 5 0 2 5000~10000 10 250 3 10000~30000 20 1250 4 30000~50000 30 4250 5 50000以上 35 6750   计算公式: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 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 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不 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按照 适用税率和所得税附征率计算应纳税款,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的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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